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有关法规规定,甲、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合作经营商业项目达成如下一致(红色下划线内容签约前可替换或修改):
第一条,选/认股合作经营
甲方即将开展的商业项目,类型为漫画,项目名称:移民特警(待定)。项目收益可折合人民币,分配依照乙方所获得股份,乙方可选择:
01, 参与漫画项目周边商业经营(包含但不仅限于改编影视剧),仅需支付费用1亿元人民币,享有漫画除著作权以外所有商业经营权利,并独享包含收益在内的所有经营成果,并享有来自甲方的项目终生维护与完善权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02,参与漫画内广告植入,支付费用1万元人民币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03,参与策划,获得其中10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04,参与脚本及分镜创作,获得其中15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05,参与人物、场景、道具设计,获得其中10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06,参与线稿制作,获得其中10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07,参与上色制作,获得其中10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08,参与其他设计,获得其中10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09,参与适合团队创作的环境与场地提供,获得其中10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10,参与项目市场推广,获得其中10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或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11,参与项目产品销售,获得其中10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
12,参与项目中产品的盗版打击行动,获得其中5%股持有(根据乙方实际经营质量上浮或下调),通过打击盗版所获赔偿金的11%作为另外酬金。乙方所持股份对应其选择并接受的经营内容。具体内容见附属协议。